4教師涉手機拍試題無罪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8/15 19:06
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涉將校內面試試題以手機拍照後外洩,3名女教師與友人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,但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,律政司不服裁決而提出上訴,早前高院暫委法官以4人以自己的手機及電腦進行涉案行為,並不構成「不誠實取用電腦」罪,維持無罪裁決。律政司其後就本案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,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律政司將於9月6日向法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。
涉案3名協和小學教師鄭嘉儀(40歲)、曾詠珊(37歲)及黃佩雯(43歲)連同鄭的友人余玲菊(39歲)早前分別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,經原審及上訴後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高院暫委法官彭中屏早前於判詞指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一直被誤用,律政司其後因此「煞停」相關控罪的案件。